2015年1月22日 星期四

公告1040122定期抽水肥



  旨:定期抽水肥
  明:
一、    日期:1040131(星期六)
二、    時間: 9:00~15:00
三、    地點:地下室2樓。

PS: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正群工商大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敬啟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040122

2015年1月12日 星期一

公告1040112廁所更新施工



  旨:廁所更新施工
  明:
103年度10月份會議紀錄決議男女廁所更新,更新樓層及施工、拆除日期如下:
一、       十樓、九樓拆除日期:
104/01/17(
星期六)~104/01/18(星期日)
二、       五樓、六樓拆除日期:
104/01/24(
星期六)~104/01/25(星期日)
三、       十樓、九樓施工日期:
104/01/19(
星期一)
四、       五樓、六樓施工日期:
104/01/26(星期一)
五、       以上總工程期預計45日。

正群工商大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敬啟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040112

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103年十二月份例行性會議



壹、      開會事由﹕召開十二月份例行性會議、十一月份財務報告。
貳、      開會時間1031225  下午1400分。
參、      開會地點新竹市八德路2391F (大樓車道旁第一家)
肆、      主席﹕陳淑娟     簽名﹕                                記錄﹕陳宗煌
伍、     出席人員﹕曾秀英、陳淑娟、蔡福隆、蔡定坤、林偉仁、陳冠穎、羅筱竹、陳福泰
陸、     主席報告﹕已達法定人數開會。
柒、      財務報告: 十一月份財務報告: (詳如附件一)     
捌、      事務報告: 十一月份工作事項報告
1.   巡視本大樓公設設備維護。
2.   每天至頂樓抄水錶度數.確認度數。
²  十一月份冷卻水塔使用度數:351度、平均每天11.7度。
²  十一月份所有樓層用水度數:305度、平均每天10.2度。
3.   巡視本大樓公設燈具是否有異常。(目前無異常) 
4.   電梯及發電機保養監督。(每個月固定保養)
5.   報告執行事項:
報告執行事項
說明    
1. 停車場違規取締開單。
3件。
2. 發電機停電測試無法啟動。
因電瓶故障啟動方式不良,已經要求機電公司報價。
3. 機電消防檢查。
已完成。
4. 8樓男廁馬桶連接地面部分龜裂漏水。
已經自行打矽利康修復完成。
5. 2樓茶水間水龍頭故障。
已經修復更新。
6. 7樓輕鋼架燈具故障。
已更新完成。
7. 5樓茶水間水龍頭故障。
已經修復更新。
8. 1樓茶水間燈具故障。
已經修復更新。
9. 消防蓄水池、污廢水池加氯消毒。
已完成。
10. 6樓之3遷入。
利得行銷公司。


6.  本大樓用電專題報告:
說明:
(一)     B1公設電費=契約容量基本費+經常使用電費。
(二)     契約容量基本收費分夏季與非夏季,夏季每千瓦收費:236.2元,非夏季每千瓦收費:173.2元。目前大樓基本契約容量(105千瓦)電費如下:
夏季:
105(千瓦)*236.2=24801元。
非夏季:
105(千瓦)*173.2=18186元。
依據103年月份用電統計最低用電量為28千瓦、最高用電量為32千瓦,本大樓是否降低契約容量節省用電支出?
備註:調降契約容量台電不需收取額外費用;調高契約容量需收取費用,收取方式如下:
調高每一千瓦數*194*月份(變動契約容量後再調高回契約容量的月份差距)
玖、      討論事項與決議﹕
一、       10月份議題一,兩樓層男女廁所整建金額討論乙事。
說明:以下為上次預估男女廁所各一間金額:
建昌工程行:395,800
偉翔工程行:489,352
昌億工程:396,350
以下為此次估價金額:
吉豐營造:346,100
兩樓層男女廁所各兩套金額共:692,200(未稅),詳細估價內容見估價單。
表決: 一致通過。
決議:
1.   由吉豐營造承包此項工程,施作日期與細節請總幹事與承包人員討論過後再匯報主委許可。
2.   此次整建廁所總工程款請總幹事再與吉豐營造公司議價,議價後金額經由主委許可批准。
3.   103年廁所整建工程與104年廁所整建工程一併在104年施作,共48間男女廁所。
二、       樓層男女廁所整建順序乙事。
決議:
1.   103年廁所整建之樓層:5樓、10樓、104年廁所整建之樓層:6樓、9樓。
2.   105年以後之廁所整建順序,待後再議。
臨時動議:
一、      B1公設電費單契約容量105千瓦調降乙事。
決議:由原先的105千瓦調降至40千瓦。
二、      冷卻水塔放置一樓後院再議乙事。(2F-1提案)
決議:10310月管委會同意冷卻水塔可以放置一樓後院,但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設置同時也必需取得相關樓層所有權人的同意方可設之,以免發生紛爭。
三、      大樓後外面設置廣告看板乙事。(9F-1提案)
決議:不同意。   
壹拾、 散會